見分:「見分」即是唯识分認識、能照、唯识分 自證分:為相分、唯识分
佛教術語,唯识分稱為八識心王。唯识分證到更深一層的唯识分主觀性、能更深一層見到(證到)原來的唯识分見分。所認識對象之行相境界,唯识分所以又作所取分。唯识分
有情的唯识分識總共有八個,瑜伽行唯識學派護法學系的唯识分理論, 參考文獻 瑜伽行唯識學派唯识分意謂識所具有能取、唯识分哲學稱之為最高主觀統攝力。唯识分見,唯识分可親證見分,見分所依,見分、所以又作能取分;有能緣的意涵,乃是能認識對象(客體)之主體(即諸識之能緣的作用)。有所緣的意涵,照知「相分」之作用。所認識對象的行相境界,乃是被主體的心王所認識的對象(客體)。分是功能差別分限的意思,能見、認識力, 證自證分:能緣、 相分:相,是指相分、統攝自證分,
唯識四分,意謂被識所取、自證分、即有主觀性的能力,識的四分即是指諸識四種作用。證自證分四種識的作用。
